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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宁波建设规划(2018-2022年)

发表时间:2019-05-07 13:51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数字宁波建设规划(2018-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27日

数字宁波建设规划(2018-2022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数字中国、网络强国、制造强国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总体要求,以数据资源为关键发展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聚焦数字经济、新型智慧城市两大领域,努力打造全国产业数字化升级引领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示范区、数字技术创新先行区,推动宁波成为“数字中国”建设示范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引领,数据驱动。积极提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创新能力,强化突破融合创新技术。深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挖掘数据资源价值,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2.政企合作,多元共建。强化政府与企业多领域深度合作,不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健全市场化机制,吸引多元主体参与数字宁波建设,提升数字治理能力。

3.融合发展,赋能提升。深入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经济社会多领域多层次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升级和城市治理优化,全面提升各领域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4.试点先行,整体推进。将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理念贯穿于数字宁波建设各个领域,鼓励改革创新,营造有利于数字宁波建设的良好环境。引导开展各领域试点示范,并加强经验推广。

5.基础先行,安全保障。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加快提升数字基础设施、数据开放共享、信息安全等基础支撑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以数字经济、新型智慧城市等为核心的数字宁波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数字经济规模大幅提升,总量居全省前列,增加值达到70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5%以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水平大幅提升,位居全国第一方阵。数字技术创新取得明显突破,融合应用生态明显优化,一批试点示范项目走在全国前列,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字中国”建设示范城市。

打造全国产业数字化升级引领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实现倍增。在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形成100项以上可推广、可复制的产业数字化试点示范项目,成为全国产业数字化综合解决方案重要输出地。上云企业数量超过10万家,重点工业企业机器联网率超过50%。智能港航、智慧物流、电子商务全国领先,海上丝路指数影响力进一步扩大,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2600亿元以上,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达到250亿美元以上。

打造全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示范区。城镇和乡村的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达到1500Mbps和800Mbps以上,互联网城域出口带宽达到12Tbps,5G网络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IPv6实现规模部署。建成宁波智慧港,城市大数据整合共享开放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数字政府基本建成,全市90%以上的政务服务民生事项实现“掌上办理”。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和信息服务能力、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系统、智慧教育、智慧健康、智慧交通、智慧旅游等智慧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

打造全国数字技术创新先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甬江科创大走廊基本建成,布局集聚甬江实验室等一批高端创新载体,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科技创新中心)3家以上,投用一批大科学装置、试验验证平台和数字技术场景应用设施。数字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突破集成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数字化、智能化综合解决方案和新型产品,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4%,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万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新增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合作办校2所,集聚一批创新创业人才。数字宁波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00家、新增上市企业10家、新增创新型初创企业5000家。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1.推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做大做强电子信息制造业。大力发展集成电路,加快跨行业融合与应用为导向的集成电路研发和产业化,打造“材料—设计—制造—封装—系统—配套”产业体系,建设以芯港小镇为重点的“一园三基地”。加快壮大汽车电子、光学电子、面板显示、智能光伏、智能感知器件等细分领域,提升发展LED照明、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电线电缆、仪器仪表等传统产品,加快布局智能可穿戴设备、安防电子、医疗电子、服务器等新兴领域。做大做优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全力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加快推进宁波软件园建设,提高软件产业的集聚化发展水平。加强嵌入式开发平台、操作系统、工具软件、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工业APP的自主创新,发展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软件运营服务商和平台服务商。大力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产业,提升大数据软硬件系统解决方案提供能力。突破发展工业互联网,着力打造一批全国性跨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龙头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开发工业操作系统,研发推广一批工业互联网综合解决方案。积极发展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推进传统电信服务业转型,培育发展新型通信服务产品和特色业务体系,加快培育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环境下的新兴服务业态。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生产生活平台服务、数据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精准营销、网络预约等服务。大力发展数字内容产业。鼓励发展数字影视、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网络文学、游戏动漫、互动新媒体等数字内容服务。支持建设工业创新设计协同服务平台,开展个性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创新设计服务。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前沿产业。大力推动5G、北斗导航、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量子计算、信息安全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建设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2.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深化“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加快数字技术在传统制造业的深入应用,推动传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传统产品智能化升级。依托产业优势,重点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电(家居)、智能信息产品、智能装备等智能终端,打造一批拳头产品,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全面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开展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诊断全覆盖和规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全覆盖专项行动,以“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企业运用数字化技术、关键技术装备、专用智能化成套装备等实施智能化改造,提高企业的精准制造、敏捷制造和智能制造水平,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推广网络制造新模式。深化互联网在制造领域的应用,培育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个性化定制、在线检测、远程智能服务,提升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

3.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积极运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重点推进港航、金融、贸易、旅游等服务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加快建设智能港航。大力建设智能港口和智能仓储系统,提高港口调度装卸效率和仓储运管水平。推进数字贸易港建设,推动航运交易、船运信息、航运金融保险、船舶技术服务等数字化升级。扩大海上丝路指数应用范围和影响力,进一步完善指数运营、推广和服务体系,提升海洋经济和海洋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促进数字技术与传统金融融合发展,率先建立覆盖全面、服务精准、技术安全、可持续的数字普惠金融体系。推进智慧支付,实现金融IC卡、移动支付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建立数字普惠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构建数字化金融知识教育体系。大力发展数字新零售。支持零售企业、老字号企业进行数字化改造,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化配置资源,发展共享经济、体验经济新模式。大力发展体验消费,支持各类跨界业态创新发展。加快推进智慧商圈建设。提升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深化中国(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参与电子世界贸易平台(eWTP)全球化布局。全面提升监管部门管理效能,深入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完善跨境电商服务体系,培育和引进一批物流、仓储、代运营、金融等跨境电商服务企业。积极培育跨境电商市场主体。

4.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搭建面向农业、农村的数字农业云服务平台,加快农村管理、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等相关数据汇聚和共享,提升各类“三农”信息服务系统的大数据分析和应用创新能力。完善农产品可追溯和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实现农业龙头企业、重点“菜篮子”产品及“三品一标”农产品可追溯、可监管,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推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粮食蔬菜种植、畜牧业渔业养殖中的应用,发展“互联网+”农机,建设若干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园区)。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电商示范乡镇和示范村。鼓励乡村旅游、农场租赁、民俗休闲等特色项目融入农村电商。

(二)建设新型智慧城市

1.建设宁波智慧港。推进由城市大数据平台、城市大脑、智慧城市运营管理平台组成的综合性一体化宁波智慧港建设。加强城市大数据云平台服务器等硬件设施建设,推进全市政务、民生、产业大数据向城市大数据平台归集,加强人口信息库、法人信息库、电子证照库、信用信息库、空间地理信息库等基础数据库与省平台的互联互通和建设,强化专题信息库建设,打造全市统一的“数据仓库”。完善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打造全市“数据共享交换交易中枢”。建立全市城市大数据创新服务平台,增强大数据创新服务能力。基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建设支撑经济、社会、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城市开放式智能运营平台—城市大脑,通过构建城市民生应用、治理应用、城市整体发展状况的数据模型,建立完善大数据处理分析、辅助决策支撑和资源自动配置等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政务服务效率、精准治理能力。强化数据支撑、业务协同和可视化开发,实现对各重要业务应用系统运营状态的实时监测,形成“全市态势一张图”呈现展示,建立全市实时化、可视化的智慧城市综合运行管理、应急管理指挥、网络安全预警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管理和运行指挥平台。

2.建设数字政务体系。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等政务服务改革,积极落实浙江省政府数字化转型部署和要求,加快党建、纪检监察、政法、党政办公等领域的数字化转型,推进全市政务的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和信用模型建设,满足跨部门、跨地区协同治理、一体化服务需求,加快建成透彻感知、快速反应、主动服务、科学决策的数字政府。创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等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的政务“统一受理”平台、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系统、统一网上政务办事服务等系统建设。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效率,建设综合性自助服务终端,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数字文件、网上支付缴纳等新应用的推广。加快政务服务的移动端办理,扩展建设全市统一的移动端应用,实现城市服务“一机可触”。

3.建设智慧治理体系。加强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执法、环保监测、能源监测、治安管理、水文管理、应急管理、网络内容治理等领域的应用,深度整合汇聚综治、城管、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治理数据,强化各渠道治理信息的统一归集、分流,推进全市治理数据跨部门跨层级整合共享。推进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系统、智慧城管、智慧市场监管、智慧环保、智慧治安、智慧水利、智慧应急、数字网络内容治理等智慧治理系统建设,加强各系统间的互联互通,构建“协同式”“联动式”智慧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

4.建设信息惠民体系。深化政企合作,推进全市民生服务数据的互联互通,有序推进智慧民生综合应用的跨系统跨部门应用融合集成,建设全市一体化的智慧健康、贴心惠民的智慧养老、在线便捷的智慧旅游、共享均衡的智慧教育、普惠丰富的智慧文体、绿色畅通的智慧交通、温馨便利的智慧社区、服务高效的智慧社保和数字就业服务、美丽的数字乡村、精准的数字扶贫等信息惠民体系,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一站式智慧民生综合服务体系,便捷群众生活,全面提升群众便利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强化数字技术创新

1.推进核心技术研发。深入实施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聚焦人机交互、数据挖掘、深度学习、生物识别、信息安全等关键核心技术,力争取得一批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加快布局前沿技术,重点跟踪类脑计算、数据孪生、边缘计算、量子计算、区块链、3D打印等前沿技术。加快数字技术融合性应用创新,鼓励企业应用先进数字技术,发展总集成总承包、内容增值服务。加快数字技术集成应用,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开发一批新产品、新应用场景、新解决方案。推进军民融合创新,深化与军工企业、军工院所的战略合作,建立一批军民结合产学研一体的协同创新平台,深入推进兵科院宁波分院等军民融合创新载体建设,完善军民融合创新体系,推进重大科技项目双向转移转化和关键技术协同创新,促进“军转民”“民参军”。

2.建设高端创新载体。加大区域创新平台建设,高水平打造甬江科创大走廊、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中官路创业创新大街等重点区域型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高能级大院大所,支持宁波大学、浙江大学宁波校区、宁波诺丁汉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材料工程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宁波研究生院等院校加强数字经济领域重点专业和学科建设。加快建设甬江实验室等高端创新载体,积极争创国家实验室。鼓励国内外顶尖院校、科研机构在宁波建设分校、分院、分中心,加快推进与国内理工科高校开展产教融合试点合作。建设高水平创新中心,加快组建智能汽车电子、工业物联网、智能家电、大数据等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鼓励企业建设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优化孵化平台服务功能,支持建设集科研、技术转移、孵化服务等为一体的孵化创业平台,探索推广飞地孵化模式。谋划建设数字技术领域重大科学基础设施,推进自主可控智能云平台、量子计算等大科学装置建设,加快建设网络安全攻防靶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等前沿技术试验验证和检验检测平台。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强化标准化建设,在数据采集、交换、共享、开放、交易、安全等标准规范方面,鼓励我市标准化组织、重点企业主持或参与联盟、行业、国家、国际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抢占标准制高点。引导企事业单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数字经济骨干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的专利申请与布局,构建产业化导向的专利组合,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强化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等专利产出导向,建立市科技计划专利目标评估制度。构建专利转移转化机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以自行实施、许可他人实施、与他人合作实施、转让或作价投资等方式,推动专利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建立市、区县(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动机制,强化对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创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模式,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巡回法院建设,深化实施全国首创“商标保险+维权+服务”新模式,创新并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

4.加快培育创新主体。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力争通过培育企业梯队带动整体创新能力提升。实施领军企业“雄鹰计划”,鼓励数字经济领域重点企业通过跨国并购、虚拟经营等方式,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加快培育一批千亿级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实施上市企业“凤凰行动”宁波计划,引导数字经济领域优质企业股改、挂牌、上市,支持上市企业开展资本运作,不断提升企业规模和综合竞争力。实施高成长企业“独角兽计划”,积极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巨大、成长迅速的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实施中小企业“雏鹰计划”,鼓励企业专注于行业细分领域,在技术、市场规模上占据全球领先地位,打造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四)夯实基础支撑体系

1.建设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打造陆海空一体化的信息网络设施。持续推进宽带扩容,综合提升网络容量和多业务承载能力,进一步拓宽互联网城域出口带宽和国际互联网专用通道带宽。加快部署基于IPv6等技术的下一代互联网,争创国家5G试点城市,推动5G在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环境监测等领域的大规模建设和商用。推动iNingBo免费WiFi宽带在重点服务场所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海上和水下网络基础设施,以宽带卫星为载体,搭建卫星通信网络和运营平台,开发海陆通信服务、综合感知和信息分析处理等应用,建立和完善海洋基础数据库。建设卫星导航基础设施,打造门类齐全、互联互通的位置服务基础平台,推进北斗导航、地理信息、通信集成一体化应用。部署新一代专用物联网,加快推进窄带物联网(NB-IoT)建设,建设工业互联网。加大物联网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广泛部署自动感知终端,形成基础设施物联网络,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部署大数据中心等数字设施。完善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试验基础设施,建设面向车联网、智能驾驶、无人机、无人船、无人配送等新技术新装备的专用试验场景。建设数字园区,鼓励企业共享研发和生产能力,推动园区智慧管控和服务。

2.推进数据开放共享和挖掘利用。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完善政务数据采集机制。加大全市各地、各部门、各领域政务数据归集,推进基础数据、业务数据、行业数据的广泛汇聚。加快数据共享开放,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动态梳理政务数据资源,完善共享目录,推进实施信息共享交换“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完善市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制定政务数据开放管理规定,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开放,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有序主动开放数据。探索建立数据交易定价机制和大数据交易服务机制,推动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强化城市数据资源深度分析与挖掘,加强对各重要业务应用系统运营状态的实时监测,实现可视化、实时化的城市综合信息展示和运行指挥,提升城市日常运行监控预警能力、突发事件快速响应能力、应急事件处置能力和科学决策支撑能力。

3.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深化落实信息安全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营要求,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优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和技术支撑体系。完善网络安全认证测评体系,加强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等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加强供应链安全管理,对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进行网络安全审查。健全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信息安全应急演练。加强重要数据安全保护,建立数据资源分类管理和报备制度。支持重点企业对关键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风险进行管控,推动重点企业加强工业控制安全网关部署,保障工业控制网络敏感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利用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健全信息安全监管制度,全面落实风险评估、等级保护、分级保护、应急管理等监管制度,保障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软件安全、系统安全、平台安全和信息内容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数字宁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数字宁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划编制、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数字宁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各阶段、各主体的工作任务。加强监测分析、评估评价和绩效考核,建立数据定期采集和评价机制。研究组建数字宁波投资管理公司和智慧城市(大数据)运营公司,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数字宁波建设与运维。各区县(市)和市级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政策体系

强化财政资金投入,统筹“中国制造2025”、智慧城市、大数据、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加大对数字宁波重点发展领域、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强化对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品应用试点示范的扶持,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激励政策。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产业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成立数字宁波细分领域基金。强化规划引导,推进土地、能源等各类资源要素向数字宁波建设重点领域倾斜。

(三)强化人才引培

深入实施“3315计划”“3315资本引才计划”“泛3315计划”和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等核心引才政策,大力引进数字经济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和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创新团队。全面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完善人才留居、医疗、子女就学等配套制度,积极引进数字宁波领域本科生、研究生。大力培育企业家队伍,深入实施“双百双高企业总裁培训工程”“新甬商精英培育工程”和“创二代企业家培育工程”。积极培育“数字工匠”,全面推进产教融合,以应用为导向,加快建设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培养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实用型、工匠型、技术型人才。

(四)深化开放合作

主动融入国家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布局,积极开展数字化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合作领域,谋划建设“一带一路”信息港。加强与数字经济先进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举办国际性会议、论坛、展览、大赛等高端活动。加强与全球创新集中区域技术链接、资本链接和产业链接,开展平台招商、科技招商、新业态招商。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开展全球布局。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强与长三角智慧城区合作发展服务联盟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对接承接长三角先进城市数字经济优质资源,共同打造世界级数字湾区。

(五)营造良好氛围

深化“最多跑一次”等改革,推动“互联网+政务”发展,简化行政审批事项,提升政府办事效率。降低数字经济新业态企业设立门槛,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专家决策咨询机制,依托市“中国制造2025”与智能经济战略咨询委员会,加强数字宁波全局性、前瞻性战略问题研究和重大决策咨询。强化示范宣传,组织开展数字宁波各专项领域的试点示范,及时总结成功经验,促进经验交流及宣传推广。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加强政策和典型经验宣传,提升全社会对数字宁波建设的思想认识和实践水平,努力营造数字宁波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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